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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9-04 发布人:成功案例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安市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相关部署,建立健全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城市发展概况。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地处赣江中游,西接湖南省,揽罗霄山脉中段,毗邻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是连接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东南的重要节点。现辖13个县(市、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545万。2022年,吉安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50.33亿元、同比增长5.1%,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8%,固定资产投资提高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9%,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三次产业体系为9.6:45.2:45.2。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44%和59%,均列全省第一。

  (二)生态环境情况。吉安是彰显江南风韵的绿色家园,拥有武功山、井冈山、雩山等重要生态屏障,全市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7.7%。长江重要支流赣江在吉安境内长度达264公里、占赣江总长的三分之一,2022年,全市中心城区国控站点PM2.5浓度降至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稳定在国家二类标准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全年排名均保持全省双第一,5个县(市、区)水质排名进入全省前十。近年来,陆续获批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低碳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国家“无废城市”等一批“国字号”荣誉,展现了“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吉安实践。

  1.回收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共有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网点411个,再生资源回收企业62家,建成垃圾分类站(亭)1011座、垃圾中转站375个、垃圾分拣中心4个,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为32.3%。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38个、回收率8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1787个、回收率51.6%。全市废弃陈旧物资年回收量达26.2万吨。

  2.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础良好。全市注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135家,形成了以有源(废旧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环源(废塑料)、源丰(废有色金属)、高新物资(废钢铁)、生力源(废玻璃)、远鑫(报废汽车拆解)等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为引领的加工利用产业体系。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达到35.92万吨,其中,废钢铁8.5万吨、废有色金属13.8万吨、废塑料1.8万吨。

  3.二手商品交易稳步发展。全市现有旧家电、家具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20余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主体80多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4.政策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先后制定印发《吉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吉安市全方面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吉安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20余个政策文件,为加快实现废弃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扎实推进废弃陈旧物资投放、收集、分拣、运输、加工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探索形成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吉安经验”。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完善激励、推进政策体系,积极培育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

  突出重点、兼顾全局。以市中心城区为重点,推进分拣中心、回收网点、循环利用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先进回收模式,培育重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加快构建辐射各县(市、区)及周边设区市的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开展产学研联合创新,推动重点研发技术和推广应用,推进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利用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互联网、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创新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监管模式。

  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集投放、收集、分拣、运输、加工利用于一体的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着力打造成为赣中地区废弃陈旧物资回收与加工利用中心。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更完善。建成规范化废旧资源回收网点450个,建设4个以上绿色分拣中心,实现回收网络城区全覆盖、农村回收网点覆盖率大幅提升。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数量达14家,建设5个左右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9种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达到60万吨。

  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稳步发展。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数量达到140家,再制造公司数达到3家以上。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保障体系建立完整。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要素保障政策加强完善,行业监督管理制度更健全,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合理地布局回收网点。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因地制宜规范布局回收网点和中转站。城区按平均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每个乡镇设置一个回收点。依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网络体系,合理布局废弃陈旧物资中转站,推进现有中转站改造升级。培育回收骨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建立统一回收标准,提升网点运营管理上的水准。探索废弃陈旧物资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成立“两网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在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庐陵新区等地公共机构先行试点,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在商场、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推广智能回收箱等设施。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押金回收制度,引导生产者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到2025年,力争建成规范化回收网点450个,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达100%,农村回收网点覆盖率达50%。〔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以下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均含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2.建设绿色分拣中心。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原则,合理规划设计分拣中心占地面积、分拣能力、服务半径等,重点推进吉安市绿色分拣中心、井冈山市废弃陈旧物资绿色分拣中心、新干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泰和县赣江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交易中心等综合型分拣中心建设,完善安全检测、分拣、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提高废旧物资科学化、精细化分拣水平。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再生资源品类,因地制宜建设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等专业型分拣中心。到2025年,力争建成4个以上绿色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3.完善废弃陈旧物资转运体系。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基本路径,建立废弃陈旧物资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相衔接的转运体系和回收物流网络。发挥赣江水运优势,全力构建道路通畅、水运便捷的废弃陈旧物资物流体系,着力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探索发展集再生资源回收、仓储及运输于一体的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利用交易中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推动回收专业化发展。探索制定社区回收和各类分拣标准,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加强回收网点规范经营管理,探索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鼓励各个地区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组织废弃陈旧物资回收业务。鼓励橡胶、化纤、啤酒、家居建材等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强化酒店、商场、超市、餐饮、景区等经营主体管理责任,建立定点定时收运制度,提高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利用率。深化快递业绿色包装试点建设,鼓励快递公司建立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应用可重复使用中转箱、笼车等设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

  5.提升数字化回收水平。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使用数字化、智能化垃圾分类设备,为转运车辆配备自动计量系统。推行“互联网+智能回收”新模式,探索开发集网上预约回收、手机APP下单回收于一体的回收平台。培育一批数字化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示范企业,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1.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井冈山经开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及相关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积极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统一规划与分步建设相结合,有序推进吉安市资源循环利用中心、万安县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泰和县赣中南低碳经济示范产业园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建设,实现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先进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分拣、加工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达到60万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培育加工利用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鼓励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提升企业规模。发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辐射效应与带动作用,强化与上游回收企业合作,逐步形成回收与利用一体化发展格局。重点培育主要再生资源品类加工利用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探索引进废橡胶、建筑垃圾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全面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培育主要再生资源品类加工利用有突出贡献的公司13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3.提高加工利用技术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联合组建绿色技术创新联盟,提升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实施“老树发新枝”,推动江西粤鹏、吉水生力源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提升工艺水平,有序开展提质改造。支持相关重点企业建设废钢铁、废玻璃加工利用生产线,推广先进的技术,推动生产的基本工艺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4.提升重点领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示范推广,依托农膜、农药经营门店设置回收站点,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70%以上。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水平,探索构建金属、塑料、木材、玻璃碴、碎石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系统。对社会资本新改扩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鼓励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探索在市中心城区布局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1.拓宽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线下实体的家电、手机、家具、服装、书籍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合理规划布局二手车交易市场,支持二手车流通主体品牌化、连锁化经营,进一步推行跨省、市便利交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买卖平台企业健全规范交易规则,支持互联网交易平台企业引入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鼓励社区、院校通过设置寄售点、交换角等方式开展二手商品交易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等)

  2.强化二手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加强对二手商品交易的市场监管,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通过部门官网、“两法衔接”平台等互联网渠道,推送有关执法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件信息,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加强二手商品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监管,加快建设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

  3.探索发展再制造产业。以井冈山经开区和吉安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为载体,发展大型成套设备等高端再制造产业。推动再制造企业与上游废旧资源回收、拆解企业以及下游汽车、工程机械售后维修网点建立产业协同关系,培育形成“旧件回收—拆解—分拣—回用件销售—再制造零部件—终端产品”有机衔接的产业体系。以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工程机械、锂电池等再制造为突破方向,探索实施一批再制造示范项目,推进再制造向规模化、集聚化、产业化发展。积极引导再制造产业入园,参与报废汽车拆解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促进吉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新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中转站、绿色分拣中心等相关项目建设用地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托现有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点,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设施。鼓励支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骨干企业与拥有存量厂房和土地的工业企业优势互补,建设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加工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2.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为重点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基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优质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产品。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社)

  3.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建立废旧物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强化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规范运营。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从业人员规范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加工利用、交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旧铅酸电池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发改、商务、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供销社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落实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

  (二)狠抓工作落实。将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目标考核体系。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纳入垃圾分类小区建设内容,并作为申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条件之一。围绕试点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考核督导,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公共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倡导居民参与废弃陈旧物资交投,形成绿色生活新风尚。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推进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工作,形成促进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吉安广播电视台、井冈山报社)

  主办: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吉安市大数据中心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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