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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2-20 发布人:砂石设备

产品简介

  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水利部门全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现将

  (一)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确保了涉水工程安全度汛。严格落实了水库安全度汛“五个责任人”制度,制定了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开展了3次防汛检查,3次整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强化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加强了预警制度,及时发布了预警信息一万余条。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户五级山洪灾害防范责任体系,落实了群测群防员,及时准确监测、提前预警,切实落实提前转移制度。5月31日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蓝天救援大队在石市镇光华水库进行了2021年度山洪灾害联合应急演练。三是落实了防汛物资及抢险队伍。防汛物资按标准储备到位,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四是做好了防汛值班。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了24小时防汛值班制,做到了带班有领导、值班有专人,确保了水情、汛情、险情、灾情的上传下达。五是扎实做好全县水毁灾后重建工作,共投入资金320余万元。六是完成了我县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行了水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等工作,并对普查数据来进行了审核汇总,形成了普查成果。

  (二)扎实推进水政执法和河长制工作。一是为切实抓好今年的水政执法工作,明确了分工,制定了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4月8日,联合各单位在县城开展了水法宣传活动。二是为保障全县用沙需求,稳定市场行情报价,通过设置可采区缓解用沙需求,逐步加强河道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保障防洪安全,科学合理开采河道砂石,规划有序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三是实行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加强与林业、自然资源局协作,完成年初省厅下达的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对矿山水土保持进行排查,察觉缺陷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做好了水资源管理工作,落实了强监管各项措施,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强化节水意识,推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了节水机关、节水学校、节水企业、节水小区、节水灌区、节水型城市建设创建工作。五是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更新河流水库公示牌130多块;认真开展河长巡查,各级河长累计巡河7000多次,发现整改问题160多个,清理水葫芦在内的各类垃圾200多吨。持续推进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全方面推进算据、算法、算力建设,加快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六是综合治理出成效。2019年以来,我县投入7500多万对南屏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对横穿公园灌溉河道进行了改造升级,通过实施清淤、截污、水生态修复、河湖连通、驳岸景观”等几大工程,原来的臭水沟摇身一变为清水湖,按照综合治理的建设理念,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河湖的“长制久清”,并打造休闲旅游生态景观,宜丰河综合流域治理工程得到省水利厅高度表扬,并奖补500万元用于后续建设。

  (三)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一是宜丰县锦江石市镇段防洪工程和宜丰县石市堤除险加固工程两个在建工程已完工,宜丰县锦江石市镇段防洪工程批复总投资为3903.18万元,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100%,宜丰县石市堤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总投资为4722.73万元,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100%;二是完成了13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验收工作;三是完成了宜丰县青年闸下游水毁修复工程;四是完成了黄岗镇防洪工程和同安乡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工作,并通过了省厅的批复。黄岗镇防洪工程批复总投资1201.58万元,目前已开工建设。同安乡防洪工程批复总投资1539.26 万元,目前正在争取省厅尽快下达资金;五是完成了天宝乡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工作;六是宜丰县板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七是22座小(2)型水库遗留问题攻坚整改已全面开工,目前22座水库均已达到工程量的60%以上。

  (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工作。我县标准化创建达标工程类型包括水库、堤防、中型灌区、水电站和农村饮水工程,其中:水库121座,堤防2座,中型灌区1座,水电站1座,农村饮水工程9座。根据省、市标准化管理具体实际的要求,我局要求相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从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养护管理和管理保障四个方面开展日常管护工作,确保我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保持常态化。2021年10月,我局通过向社会市场主体集中购买服务的方式,吸收专业队伍承担水库(堤防)的管护工作,实现水库(堤防)管护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

  (五) “清四乱”和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持续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进行详细排查,并将问题整改结果上报至上级水利部门;二是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我县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完成辖区内18条河流,岸线公里的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摸排,累计摸排出房屋651栋,其中需拆除房屋15栋,已按照市局要求上报申请销号。

  (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一是结合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七大攻坚战”工作要求,开展了多次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水利工程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我局已经要求相关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并对整改情况做检查。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向社会倡导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对今年在建的宜丰县锦江石市镇段防洪工程和宜丰县石市堤除险加固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大水利工程管理力度,定期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七) 扎实开展农水工作。一是落实了全县132座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人”,开展了小水电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了“回头看”。二是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编制完成了《宜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告》及《宜丰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并获得县政府批复。城乡供水一体化细化合作协议已拟定并上报县政府常务会,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拟申报国家专项债券资金5.57亿元。完成了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定了水行政主任部门、实施主体、供水单位承诺书并在政府信息网公示。三是落实了重点山塘防汛责任人,督促各乡镇(场)加强山塘建设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四是开展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开展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大排查,对已脱贫户及“三类人员”全部入户进行了再排查再整改。五是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落实了管护责任人,开展了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抽检,下达93万元用于农饮工程维修养护,继续推进水费收缴。六是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我县作为第五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县,委托省水科院作为技术帮扶单位,明确了骨干工程,编制了水价成本测算报告、综合改革任务报告书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向上级争取水利建设项目难,主要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建议政府加大对配套资金的落实力度。

  二是干部提拔缓慢,我局领导班子都是正科级干部,多为二级主任科员,希望可以关心关爱水利干部。

  三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进程缓慢,主要是合作细化协议尚未签订,资金尚未筹集到位,建议尽快签订细化合作协议,多方位筹集项目资金,加快我县实施进度。

  1.继续抓好水旱防御工作,加强预警监测和信息上报,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协调做好调度工作。

  2.全面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开展县级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强化水土保持履职尽责,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3.认真开展河道巡查,严厉打击影响水生态、水环境的人和事,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

  4.加强水资源管理,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水资源监管基础,严格取用水和生态流量管控,促进水生态明显问题治理,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的提高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

  5.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筹措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资金,全方面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实施。

  6.争取省厅尽快对同安乡防洪工程下达资金,协调省厅尽快对天宝乡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尽早下达资金。

  7.继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监管,特别是已脱贫户及“三类人员”饮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水。

  8.继续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全面完成农饮工程维修养护年度任务,加大农饮工程水费收缴力度和全方面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11.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完成2021年度全省、全市水利发展改革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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